辽宁省卫生厅11月9日表示,近日其对沈阳恒久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和沈阳红强洗涤化妆用品公司海红分公司两家违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沈阳恒久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而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经卫生厅调查认定,该公司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而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前列回春胶囊”、“排毒养颜胶囊”和“丽人邦妮美减肥胶囊”三个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且在生产经营上述三个产品时冒用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别为:卫食健字[2002]第0286号、卫食健字[2002]第0194号、卫食健字[2002]第 0599 号。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省卫生厅给予该公司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调查认定:沈阳红强洗涤化妆用品公司海红分公司销售违法化妆品案。(摘自《时代商报》)


